韦女士花180元请家电公司为本人空调“搬个家”,没想到换个当地的空调却不制冷了,商家以修理人员并非该公司职工回绝退款,消协出头,总算给这起长达两年的胶葛划上了句号。
2010年7月,韦女士到其所购空调的卖家空调部,请工作人员处理移机手续。韦女士付出180元移机费后,工作人员按其恳求进行了移机。
不料刚过两天,空调就呈现毛病:无法制冷。工作人员检修后称电容损坏,需求换零部件并交纳150元换件费。但替换电容后空调照旧不制冷,修理人员又称空调压缩机坏了,需求替换并要交纳费用1000元,还主张韦女士交1500元钱可以旧换新买台新空调。伟女士以为是对方故意在移机时损坏空调,遂恳求商家退款。
面临韦女士的恳求,商家称移机及修理的人员并非该公司职工,回绝承背负任,这胶葛一拖就是近两年。无法之下,韦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。
巨野县消费者协会和菏泽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处理,查询后以为,韦女士恳求处理移机事务时,移机和修理人员都是该公司为韦女士联络的,其不正行动引发的结果,应由公司承当。
在消协的尽心调解下,两边总算签署了协议书:家电公司担任免费把空调修理好,并包管空调一年内正常运用;退赔消费者交纳的挪机费、电容配件费算计300元,一次性补偿误工费、通讯费等1000元。 |